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1年“青岛科技大学—万华化学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自动化学院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在学院评审委员会综合测评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规定的名额内确定初选人员。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学院反映。
公示期:2021年5月13日至5月16日
监督电话:0532-88959583
办公地点:自动化学院楼111
自动化与电子工程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5月13日
Copyright © 2005-2008青岛科技大学自动化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