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已于2025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为了学位工作的有序开展,请认真学习相关规定,现将具体学习要求通知如下:
1.学院领导班子、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要重点加强《学位法》在本学院学位管理制度建设、学位授予标准制定与审核等方面的学习研讨,提高决策和管理能力;
2.研究生导师要重点学习《学位法》对学生培养过程指导、学位论文质量把控等方面的要求,强化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
3.教学秘书要重点学习学位授予工作流程、学位信息管理等方面的法律规定,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学习链接如下:
http://www.moe.gov.cn/jyb_sjzl/sjzl_zcfg/zcfg_jyfl/202404/t20240426_1127804.html?_refluxos=a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