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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自动化学院第二届“佳运”助学金的通知

日期:2021-11-19 点击数: 作者: 来源:

为资助品学兼优的经济困难大学生成长成才,根据相关政策和出资者意愿,自动化学院设立“佳运”助学金。“佳运”助学金由自动化学院优秀校友、测控07级王明帅每年出资人民币壹万(¥10000)元,用于资助我院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中学习刻苦、品行高尚、社会实践及综合素质等各方面突出的优秀学生。现就第二届“佳运”助学金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助学金评选范围

具有我校自动化学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助学金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成绩优良;

5.热爱集体,积极参加班级、院系、学校举办各项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

6.家庭经济困难(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中或遭遇特殊困难学生),生活简朴,在各个方面表现良好。

三、评审原则与组织领导

助学金实行个人申请、组织评审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审过程中实行“三级评审,两级公示”制度,个人提交申请,学院资助评议小组评审的原则,评议结果将在学院范围内组织公示。

四、助学金名额分配

“佳运”助学金每年资助10人,资助金额1000元/人。

五、报送材料及要求

1.报送材料:附件1“佳运”助学金申请表(电子版、纸质版一份)、附件2候选人汇总表(电子版)。

2.报送时间:11月23日前将申请材料上报自动化学院各年级辅导员处。

六、助学金的评审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年级部提出申请,并填写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和候选人汇总表(附件2)。

2.年级部评议组按照分配的名额审核,评议确定,签署意见,报学院资助评议小组。

3.学院资助评议小组根据年级部上报情况初步确定助学金候选人。

4.在全院范围内对候选人进行不少于2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助学金。

七、备注

1.申请助学金学生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无误,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评选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2.本办法由自动化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自动化与电子工程学院

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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