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要求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学院执行学校《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类)》、《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专业学位类)》的A类考生分数线。
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参加复试的考生数不低于各学科(领域)招生计划的120%。
3、达到我院校各专业复试线并满足我校招生简章公布的报考条件的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要求见下表:
青岛科技大学自动化与电子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类型 |
学时方式 |
复试分数线(总分) |
单科(满分=100) |
单课(满分>100) |
控制科学与工程 |
081100 |
学术学位 |
全日制 |
273 |
38 |
57 |
控制工程 |
085406 |
专业学位 |
全日制 |
298 |
38 |
57 |
电气工程 |
080800 |
学术学位 |
全日制 |
273 |
38 |
57 |
电气工程 |
085801 |
专业学位 |
全日制 |
273 |
38 |
57 |
4、报考“退役士兵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
学科门类 |
代码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工学(非照顾) |
08 |
232 |
30 |
36 |
工学(照顾) |
08 |
221 |
30 |
36 |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对进入复试的考生,复试时需网上提交以下材料:
1、准考证;
2、身份证;
3、应届本科毕业生:完整注册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
4、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以毕业的考生:提供成绩单;
6、《青岛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思想道德考核表》,要求考生所在单位盖章,暂无工作单位的由考生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县级政府相关部门)盖章确认;
7.“退役士兵计划”的考生:入伍前学历材料、《入伍批准书》 (在个人档案中存放,非入伍通知书)和《退出现役证》。 以上材料需要通过网上提交。
线上提交材料和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31日中午12时。(网站链接已在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三)复试方式与内容
1、复试方式:现场复试。
2、复试内容及要求:
按照人才选拔标准要求,针对不同学科特点,科学确定复试内容。学院通过专业课考试、综合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等灵活多样的方式突出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和创新潜质等方面的考核。既重视考生初试成绩,也重视考生的一贯表现。复试总成绩为2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总分低于120分)不予录取。
(1)复试内容
专业综合笔试:满分为100分,现场笔试方式,考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
专业综合面试:满分为80分,包括专业素养、专业综合能力考核。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
英语听说能力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实际应用英语进行交流的能力,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应试题目,英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满分为20分,直接计入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
(2)推荐免试生已在推荐阶段进行复试,不再参加本次复试,但要按照《青岛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接收办法(试行)》要求对其进行考核。
3、复试时间及安排
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4月2日下午开始,进入复试的一志愿考生名单见附件3,具体复试安排将在自动化学院网站公布,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学校和学院网站相关通知。
(四)思想政治考核
复试考核要坚持立德树人,始终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着力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相关要求如下:
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②将诚信考核贯穿到整个复试录取工作中,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
③对在职人员应注意考核其工作实绩,对应届毕业生应注意其在校期间表现与学习成绩。
(五)体检要求
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进行审核,新生入校时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录取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总成绩=折合初试成绩(百分制)×70%+折合复试成绩(百分制)×30%
其中:
1.折合初试成绩=(初试成绩总分/初试成绩满分)×100
2.折合复试成绩=(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满分)×100
(二)各专业采取一志愿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同等条件下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初试成绩排名较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三)所有考生在复试期间必须参加心理测评,心理测评结果将作为重要的录取参考,具体时间以复试安排为准。
(四)下列情况之一不予录取:
1、不符合报考条件、替考、考试有作弊行为等;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
3、折合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
(五)所有考生均须通过研招网进行录取,并以接受待录取状态作为录取的基本依据。根据考生实际情况,在研招网的操作如下:
1、一志愿考生通过复试且拟录取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的,学校将直接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可不必在研招网进行操作;
2、拟录取的调剂志愿的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在研招网确认,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六)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将在复试结束后公示不少于10 个 工作日。
(七)所有考生在通过国家教育部录取检查后,才正式取得录取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2023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 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八)研究生新生入学后,学校将组织入学复查,未通过入学复查考试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三、调剂
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有部分调剂名额,专业包括:
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00);
电气工程(080800);
电气工程(085801);
调剂执行《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类、专业学位类)》的A类考生分数线,具体安排和要求将在学院网站另行通知。
本办法由自动化与电子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复试、录取工作咨询电话:0532-88959932。
复试、录取监督举报电话:0532-88959800。
自动化学院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