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学校规章制度废改立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自动化学院党总支把健全体制机制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事务来抓,全面梳理,通盘考虑,审慎开展废改立工作。针对近年来学院实际情况的客观变化,认真检查、审阅原有管理规章制度及工作操作流程,看是否适用于现今工作条件、是否适应今后工作要求。在此基础上,制定了自动化学院规章制度的“废、改、立”标准:凡是内容滞后于当前工作的条条框框,都必须立即修改以保证工作需要;凡是不能适用于当前及今后工作的制度章程,都必须坚决废除并视轻重缓急进行“废、改、立”以促进学院的各项工作。在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初步制定了《自动化与电子工程学院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认定的实施细则》、《自动化与电子工程学院科技工作管理与奖励条例》、《自动化与电子工程学院教学工作业绩管理与奖励条例》、《自动化与电子工程学院学生工作管理与奖励办法》和《自动化与电子工程学院教职工有关生活福利的暂行规定》等规章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促进学院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