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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化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

日期:2020-05-20 点击数: 作者: 来源:

自动化与电子工程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

(网络远程复试方案)

 

    为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优化研究生生源结构,根据《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9〕6号)文件青岛科技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和省招考院要求,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现将自动化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公布如下:

一、调剂信息发布

(一)将在“调剂服务系统”和单位网站公布调剂工作办法,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学院将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开通调剂系统时间和考生调剂要求

(二)根据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调剂工作结束后撤销调剂信息。调剂系统每次开放的持续时间不少于12个小时。

二、调剂的基本条件

(一)符合学校当年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和学院调剂要求。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四)考生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调剂时数学一、二、三和英语一、二可由高向低调剂,不可由低向高调剂;

)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合格学术型考生可以调剂到专业学位,专业学位如果调入到学术型专业,统考科目必须完全相同,即初试科目为英语一的可以调入学术型专业,考英语二的考生不允许调入到设置英语一的学术型专业。

三、调剂原则

(一)一志愿上线生源充足的学科或专业的,虽未达到该专业学院制定的复试基本要求的一志愿考生,但符合上述第二款条件的,可结合考生意愿在我校相关、相近专业间进行调剂;

(二)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不作为遴选依据。

四、调剂程序

(一)所有调剂考生(包括校内调剂)必须通过“调剂系统”完成。

(二)调剂考生在收到复试通知后规定时间内回复,逾期不回复的视为放弃。

(三)接收调剂的考生应在学校安排的时间参加复试,不参加复试的视为放弃。

(四)调剂志愿的考生通过复试且拟录取专业与调剂专业相同的,学校将在研招网进行待录取操作,并按要求进行确认,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五)调剂志愿考生通过复试但拟录取专业与调剂专业不同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填报调剂志愿,并按要求进行确认,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本院第一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不能在本院专业间调剂。即,自动化学院电子信息专业未被录取,不能调剂本院能源动力专业。

、分数要求

根据第一志愿录取情况,自动化学院调剂专业为控制科学与工程和能源动力两个专业,初试(全国统考)分数均不得低于269分。

、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学院执行学校《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类)》、《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专业学位类)》的A类考生分数线。

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参加复试的考生数不低于各学科(领域)招生计划的120%。

3、符合上述要求一志愿考生均参加复试(调剂生另行制定)。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对进入复试的考生,复试时需网上提交以下材料:

1、准考证;

2、身份证(正反面,注明研招复试资格审查用);

3、应届本科毕业生: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

4、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

5、《青岛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思想道德考核表》,要求考生所在单位盖章。

以上材料需要通过网上提交,根据复试系统要求进行。

(三)复试方式与内容

1、复试方式:网络远程复试。

2、复试内容及要求:

按照人才选拔标准要求,针对不同学科特点,科学确定复试内容。学院通过专业课考试、综合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等灵活多样的方式突出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和创新潜质等方面的考核。既重视考生初试成绩,也重视考生的一贯表现。复试总成绩为100分,考核方式主要为面试,复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复试成绩不合格(总分低于50分)不予录取。

1)复试内容

复试专业测试:满分为40分,采用视频监控下的笔试方式,考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笔试时间1小时。

专业综合面试:满分为40分,包括专业素养、专业综合能力考核。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

英语听说能力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实际应用英语进行交流的能力,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应试题目,英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满分为20分,直接计入复试成绩。

2)推荐免试生已在推荐阶段进行复试,不再参加本次复试,但要按照《青岛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接收办法(试行)》要求对其进行考核。

3、复试时间及安排 (5月23日)

笔试5月23日,8:40-9:40;

面试5月23日,10:00开始。

学院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对考生认真负责的态度,严格评分程序和评分标准,并提前在本院系公布复试的有关要求。

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4、关于复试程序的实施措施

学院复试领导小组全权负责,并及时通报有关情况,解决复试录取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根据专业方向和招生人数等实际情况,以学科或专业为单位成立相应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五名以上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的副教授以上职称(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其他人员)的人员组成,凡属考生直系亲属者,不得参与该考生的复试工作。不论采取何种形式进行复试,复试小组均须依据各院系复试细则的要求,拟定多套难度相当的试题组成试题库,保证试题难度相对统一,制定详细的评分标准,在复试中做好记录,写出评语。复试期间,应增强复试录取工作透明度,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做到工作程序公开、录取标准公开。

5、复试工作应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切实做到公正无私,不走过场,严格把好复试质量关。各院系要切实加强对复试工作的检查和监督,凡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

)思想政治考核

复试考核要坚持立德树人,始终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着力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相关要求如下:

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②将诚信考核贯穿到整个复试录取工作中,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

③对在职人员应注意考核其工作实绩,对应届毕业生应注意其在校期间表现与学习成绩。

(五)体检要求

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进行审核,新生入校时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录取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总成绩=折合初试成绩(百分制)*70%+复试成绩(100分)*30%

其中:

折合初试成绩=(初试成绩总分/初试成绩总分满分)*100分。

(二)各专业采取一志愿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同等条件下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初试成绩排名较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三)所有考生在复试期间必须参加心理测评,心理测评结果将作为重要的录取参考,具体时间以复试安排为准。

(四)下列情况之一不予录取:

1、不符合报考条件、替考等;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

3、复试总成绩低于50分的;

(五)所有考生均须通过研招网进行录取,并以接受待录取状态作为录取的基本依据。根据考生实际情况,在研招网的操作如下:

1、一志愿考生通过复试且拟录取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的,学校将直接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可不必在研招网进行操作;

2、一志愿考生通过复试但拟录取专业与报考专业不同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填报调剂志愿,并按要求进行确认,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六)所有考生在通过国家教育部录取检查后,才正式取得录取资格。

(七)研究生新生入学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相关工作制度

(一)责任追究制度

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等工作禁令,严格审查考生复试录取资格,建立健全过程透明、程序公正、管理规范、监督有效的录取工作机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招生考试责任追究制度,对责任不落实和工作不到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同时对相关领导进行问责。

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复试监督小组将严肃查处违纪作弊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二)信息公开内容

信息公示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时间:复试开始前

学校将提前一周公布复试办法、总体时间安排、申诉渠道等,至少提前1天公示复试名单。

学院提前一周公示复试办法、分专业的招生计划、详细的复试安排

2、复试结束后应在第一时间公布:

考生复试成绩(含初试、复试各科目成绩、复试总成绩等)

、其他

1、如初试与复试成绩相差较大,我院有权按照学校规定对考生再次进行复核考试并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2、学院调剂复试实施办法均须经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才可对外发布。

3、咨询电话:0532-88959932,88959929

4、本办法由自动化学院负责解释。

 

 

 

 

 

 自动化学院

202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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