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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化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

日期:2020-10-02 点击数: 作者:吴擎 来源:

    根据学校研究生处开展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相关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学科发展实际情况,总结往年评选经验,现将我院开展本学年评选国家奖学金工作修改如下(主要在科研计分办法),以鼓励同学们多出高质量科研成果。

一、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组长:池荣虎

副组长:陈为

成员:专业教研室主任、导师代表、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代表

监督工作小组组长:吕德谦

监督工作小组成员:刘慧明、曹梦龙、马寒、郭蒙蒙

二、评选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入学时人事档案已转到青岛科技大学的全日制脱产学习的二年级以上研究生均有申请资格,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单位委托培养的研究生不参与国家奖学金评审。

三、奖励金额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用于奖励表彰品学兼优的全日制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2万元。

四、评选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学风严谨,道德品质优良;

(四)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异,必修课平均成绩80分以上或排名在本学科10%之内,且所有修读课程未出现过不及格现象。外语要求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大学生外语六级考试成绩426分(含)以上;2.雅思(学术类)6.0分(含)以上;3.托福90分(含)以上;4.德福12分(含)以上;5.外语专业八级(含)以上。

(五)科研成果突出,在本学科或相近学科领域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至少一篇; 

(六)积极参与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学术文化活动,表现优秀;

(七)研究生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资格:

1.评选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评选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3.评选学年因个人原因学籍状态处于休学或其他保留学籍情况的;

4.硕士修读年限超过3年的;

5.当年毕业的研究生。

五、评选实施细则

评选按下列算法,取名次前者。

业务学习方面包括课程学习成绩和科研得分组成。总成绩排名由下列A+B的总分决定。

(1)成绩A

学习成绩为第一学年个人培养计划所学课程的平均分A。学习成绩平均分等于每门课程考试成绩与学分乘积之和除以学分之和,取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2)成绩B

科研量化分计算办法总和为B。该成绩的计算见“附件一”。 

 

 

自动化与电子工程学院

2020-10-02

 

 

附件一:

科研成果计分办法:

成果类型

等级

相当分值

备注

获奖成果

(包括科研获奖和学科竞赛)

国家特等奖

国家一等奖

国家二等奖、省特等奖

国家三等奖

省部一等奖

省部二等奖

省部三等奖

60

50

40

30

40

30

20

1.学科竞赛(仅限国家和山东省相关部门针对研究生的学科竞赛)同类竞赛不论年份,只能计一次,以最高成绩算。

2.学科竞赛不论名次,证书所列名单均按第一位计算,学科竞赛分值按照队伍中研究生人数进行划分。

3.学科竞赛必须由学校、学院统一组织参加的竞赛。

发表论文

Science,Nature

1000

1、多人完成的论文只考虑前2名,必须是申请者本人和指导导师。

2、以出版刊物、检索报告、带有公章的录用通知为准,国外期刊以录用通知为准。EI会议论文以检索报告为准。

3、由学术会议论文集形成的期刊按会议文章计。

SCI收录

120

EI收录

80

中文核心及以上期刊、国外期刊

25

科技核心

15

EI收录学术会议

10

授权专利

发明专利

135

以授权证书上的名单为准,导师为第一位,学生为第二位的,学生按第一作者计,其他位次不计。

实用新型专利

5

上述材料必须提供原始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并由导师签字,如发现作弊行为,收回所得、取消所有奖学金评选资格,并申报学校,建议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从重处理。

科研成果计分办法:

1、对于导师为第一位,学生为第二位的,学生按第一作者计,其他位次不计。学生为第一作者的,原分值乘以1.2。

2、对于已检索的SCI论文,量化分值按影响因子(If)计算:分值=120+10If;影响因子If采用学校图书馆数据库“中科院JCR分区提供的数据,如只是录用未检索,则按120分计。

3、同一成果多次申报(均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并由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审核确定),只能按一次计,并以级别最高者为准。

4、学院组织参加的竞赛,以官方网站公布竞赛结果为准。

5、按学校规定可以多次申报,但成果不得重复使用。对于已获得一次国家奖学金研究生的成果,只能提交上次评审时限之后的成果。

6、以上所有成果以青岛科技大学自动化与电子工程学院为第一单位,其它不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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